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24-08-24 05:06    点击次数:149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决定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

《通知》指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公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为支持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通知》要求,中国银行(601988)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保信公司”)统筹做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信息确认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银保信公司根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向各试点公司提供其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信息,包括投保人基本信息、交费信息等。

自2023年9月1日起,银保信公司关闭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保险合同新单接口,停止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投保人新开户功能,停止向投保人出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扣除凭证。

与此同时,试点公司停止向新客户销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支持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指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个人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进行税前扣除。2018年5月起,我国在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有业内人士指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的衔接,可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维护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投保人的利益。